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

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了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因而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不过一般该如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认定才好?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如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认定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即经营信息。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
  
  3、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二、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难点有二:一是商业秘密的界定,二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具体来说:
  
  1、商业秘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6)商业秘密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并且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对如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认定已经有所了解吧。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被控该罪,要及时与专业的优秀的刑辩律师取得联系,帮助你进行有效的辩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怎么办?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中,一部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焦急万分。......


·补办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问题已经成了当今社会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很多家庭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而走向离婚的道路,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是签订离婚协议,......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现在很多年轻人面临购房选择的时候会选择相对实惠的二手房。因为二手房涉及的注意事项要比购置新房多,所以买家一定要注意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问题......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一、保证书指的是什么?保证书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犯了错误并决心改正面提出保证......


·土地使用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国有资源,任何人不可能拥有土地所有权,对于公民,依法享有使用权,但是使用国有资源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一般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缓刑不适用的情形都有哪些
      缓刑不适用的情形都有哪些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犯罪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


·为什么要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
      为什么要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可能您不知道,我们生活中的建筑工程都是需要统一验收的。所谓的统一验收就是说全国上下执行一个标准对工程进行审核验收......


·在我国被判缓刑是否可以贷款
      其实我国各地的刑事法庭对于缓刑的宣判也是非常的谨慎的,所有被依法判处缓刑的这部分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一般都是比较轻微的,甚至不排除有一部分完全......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的股东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公司经营不利等原因,将自己的股权以及在这个公司的股东身份通过一定的价金转让给他人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职务发明的登记费是多少
      国家知识产权局职务发明的登记费是多少一、国家知识产权局职务发明的登记费是多少?第1年—第3年900元/年第4年-第6年1200元/年第7年-第9年2000......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上诉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上诉是什么民事诉讼处理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进行上诉,否则是无法进行接下来的步骤的,但是对于上诉其实当前大部分人都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