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婚姻是平等的,我们都知道,婚姻的功能是繁衍后代,婚姻的实质却是财产的重新分配。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只能造成双方的精神崩溃,给孩子的心里健康产生影响,给社会带来不良的隐患,所以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具体流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的材料有: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一、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下面为您介绍的是撤销申请书的一般书面表达形式:
  
  撤销婚姻申请书
  
  本人因受____________胁迫,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结婚违背本人意愿,现申请撤销婚姻。本人与_____________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常住户口所在地
  
  民 族
  
  国 籍
  
  文化程度
  
  职业
  
  现住址
  
  身份证件号
  
  结婚证字号
  
  联系方式: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本人的婚姻,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特此声明。
  
  声明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撤销婚姻申请书注意事项
  
  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一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一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一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 婚姻效力包含诸多内容,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婚姻家庭栏目详细介绍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婚姻关系中,婚姻效力有其特殊的含义,婚姻家庭栏目介绍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内容等相关法律知识,另外还有离婚经济帮助详解和离婚赔偿等内容的介绍。
  
  婚姻是平等的,特别是在今天的社会而言,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撤销婚姻的权力,希望您能留意撤销申请书的注意事项,以便能更好的从不幸中解脱出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劳动关系解除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劳动关系解除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所需资料1、《失业人员登记表》2、职工档案3、《劳动合同书》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5、《招用人员......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协议的双方为依法登记的夫妻,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也不包括事实婚;(二)双方离婚是自愿的;(三)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和债......


·工伤认定申请人的范围是什么,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工伤认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伤后申请其他等级鉴定的前提条件,所以,对工伤认定程序的要求十分严格,包括申请人的规定。那么,工伤认定申请人的范围是......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


·什么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什么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一、什么属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


·没有立遗嘱两个儿子怎么分?
      没有立遗嘱两个儿子怎么分?一、没有立遗嘱两个儿子怎么分?对于两个儿子是属于同一顺序继承者,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


·公司担保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


·宣判公开的目的是什么?
      一、宣判公开的目的是什么?宣判公开的目的主要是使得更多的人了解他人的犯罪行为,使其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益。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


·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是怎样的?一、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是怎样的?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具体如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


·审查起诉期间卷宗保密吗?
      一、审查起诉期间卷宗保密吗?在侦查阶段,律师是无权查阅笔录,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是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相关的一切材料。二、步骤方法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