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样的人能够适用死缓

死缓是我国刑罚种类中死刑的一种,即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制度。死缓政策的施行,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降到了最低程度,达到了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因而在实践中有着广泛应用,那么什么样的人能够适用死缓?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样的人能够适用死缓
  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适用死缓会发生什么后果
  死缓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宣告死缓之后,尤其是当缓期二年期满之后,就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1、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需要注意的是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有期徒刑,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事实上,判决了死缓,就有很大可能留下生的希望。这也是我们国家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我国死刑制度的重大革新。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生命还在,一切都有希望,所以,关于死缓的任何事宜均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的优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将来留一条出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运营车辆破损误工费怎么计算
      运营车辆破损误工费怎么计算①、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


·诉讼离婚要什么证件,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也可以选择是否离婚,但是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结......


·法庭辩论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庭辩论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法庭辩论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


·多个担保抵押物如何执行?
      多个担保抵押物如何执行?银行向贷款人借出贷款的时候往往会要贷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这是为了防止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对银行利益的一种保证......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为多久?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为多久?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


·店面租赁违约金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
      店面租赁违约金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得参加生产劳动的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得参加生产劳动的,如果有用人单位雇佣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16周岁至18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


·没公证的遗嘱几年有效可以领取
      没公证的遗嘱几年有效可以领取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


·中国文化素来讲究以和为贵
      中国文化素来讲究以和为贵,两人结为姻缘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所以对于离婚,特别是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事,相信谁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既然感情已是不可......


·对于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非法集资罪中罪犯的非法所得金额都非常巨大,即使罪犯停止犯罪,其产生的利息也是相当高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非法所得的钱财就会被司法机关没收......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交通设备也在不断的更新,如今交通工具变得越来越快,高铁、飞机等都是快捷的交通工具。而这些交通工具如果被破坏就会直接造成大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