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解释怎么确定抚养权?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子女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夫妻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由其中一方所有,这就会导致夫妻双方因为抚养权的问题产生争议。为了更好地审理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抚养权问题做了一定的规定,那对子女抚养权的解释怎么确定抚养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子女抚养权的解释怎么确定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对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会跟随母亲生活,而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则更多地会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至于2-8周岁之间的孩子抚养权归谁,主要是根据双方的生活条件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


·一、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一、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究竟何为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分为哪些?
      究竟何为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分为哪些?一、何为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


·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对于买......


·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快的发展,如今在交通领域兴起了一个新行业:
      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快的发展,如今在交通领域兴起了一个新行业:有偿代驾。但是由此又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如果代驾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其中的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众多犯罪行为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对于这种行为,要根据情节是否严重进行追诉,但是很多人......


·追尾全责交强险怎么赔
      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


·租赁合同无效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


·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


·社保存续即有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一般来说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针对员工的社会保险金等都有着详细的约定。但是在具体进行操作的时候,您有可能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