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纠纷经常会发生,因此这就涉及到打官司请律师,您都想知道150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的标准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房产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四)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房产纠纷解决方式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房产纠纷打官司流程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首先关于这个收取的费用标准是有着规定的,其实收取的标准首先是按照1000元到8000元的基础进行收取,然后剩余的费用根据具体标的额的数额大小来进行分段累计收取。具体的您还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当今社会的工业高速发展
      当今社会的工业高速发展,随着而来的是劳动者逐渐增多的工伤案件。然而,许多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之后想要向公司申请赔偿却又受到工伤认定的阻碍。许多人......


·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怎么办
      对于财产类的犯罪,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除了会判处主刑外,同时还有可能判处罚金、没收财产这样的附加刑。既然法官判了罚金的话,那么罪犯就应当......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一、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


·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涉及金钱数额大的经济交易,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保障交易的公平进行,但是对于一份合同的履......


·企业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和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内容比较笼统一点,大家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术业有专攻,法律这个行业也是一样的,律师对于某一种类型的案子做的比较精通也是需要花很多时间的,就想......


·要约收购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收购的条件有哪些要约收购其实是一种收购的公告,一般是在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才能实施收购行为。进行要约收购也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且还有......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久?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其中的涉案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毕竟不是没收这些物品,因而即使是查封、扣押、冻结也是有......


·哪些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哪些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姓名的,虽然不能保证每个姓名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对于每个......


·刑法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在外汇管制方面向来严格,不允许个人私自携带外汇出入境,否则,情节严重的话,会触犯刑法,当事人要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原始取得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原始取得吗?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