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56条的内容是什么?
法制化程度比较高的社会中我们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处理很多纠纷问题,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需要不断的去学习法律知识,和我们联系比较大的法律就是民法典,民法典基本上包括了我们生活中所有的遇到的纠纷,那民法典56条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民法典56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二、民法典关于法人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内容主要的就是讲解关于个体户的经商财产和个人财产以及家庭财产的关系以及追究责任,这就可以解决在生活中出现的财产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不会造成大的损失,更多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律师,专业解答你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二年计算。但是,从权利被......
·强奸罪由什么构成2023
强奸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
·恶意购买抢注商标如何维权?
恶意购买抢注商标如何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给对方经济补偿吗?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给对方经济补偿吗?一般来说,如果亲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则会直接损害收养者的利益。不只是金钱上的利益支出,还有情感上的投......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有伤亡的情况下往往会有误工费的产生,或者是一方是运营车辆一般也会有误工费......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一)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3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
·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有哪些区别
一、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有哪些不同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国家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
·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并不是想购买普通商品那样,买方交付了商品,卖方支付了对价就算完成。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而言,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要想获得所有权就必须要......
·天长市针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天长市针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企业拆迁补偿构成(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