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了自己怎么办

当自己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伤害以后,一般情况下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还是需要去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但是鉴定机构在为职工本身做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才可以进行的。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可能会遇到工伤鉴定的材料被用人单位拿走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了自己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了自己怎么办?
  1、劳动能力鉴定应该是员工本人申请鉴定的,不需要等到单位通知。2、需要材料,工伤认定书单位有保存一份,病历或者医疗证明,可以到医院调档。其他材料就可以现在准备都可以。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通过我们对介绍您可以看出,其实工伤鉴定的材料在医院都是有存档的,包括工伤认定的结果,在劳动保障部门也是有保留的。也就是说只系工伤鉴定的材料,被用人单位拿走以后,自己可以重新准备相应的工伤鉴定材料的,并且也可以以此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疫情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疫情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被公司辞退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


·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请求起诉可以吗?
      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请求起诉可以吗?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的请求起诉完全是可以的,这也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诉讼请求的放弃是在诉讼过程中,......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以下几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


·履约保函过期怎么办
      履约保函过期怎么办履约保函对于我们大部分老百姓而言,都是一个十分陌生的概念。其实,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企业双方经常发生这样那样的产销合......


·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
      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


·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


·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处理,如果有共有债务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债务进行处理,否则也不会允许夫妻解......


·试用期有多长时间,试用期过长怎么办
      试用期期限属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部分,因此,肯定是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与此同时,很多劳动者也想具体了解试用期有多长时间,担心单位损害自己......


·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的方法是什么?
      企业动迁评估资产总额的方法是什么?动迁对我们来说非常熟悉了,公司为了满足需要,常常需要动迁,有些城市为了发展的需要也需要房屋动迁,也就是我......


·二手房交易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交易其实也就是进行二手房买卖,此时首先是需要当事人之间就二手房的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办理登记备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