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有可能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是对于本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犯罪要件,还要根据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看实际的行为是否达到了这个标准要求。那究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标准是什么呢?您一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需要满足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1)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交通工具、存款等,名义上是属于别人实质是行为人的财产,应当属于行为人拥有的财产。
  
  (2)这里的支出,是指行为人已经对外支付的款物,包括赠与他人的款物。
  
  (3)合法收入,是指按法律规定应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继承的遗产、接受馈赠、捐助等。
  
  (4)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其次,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人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包括行为人虽然“说明”了,但司法机关查证不能证明其说明的合法来源的情况。差额部分的财产被推定为 “非法所得”。本罪的行为状态,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对数额巨大的不合法财产的占有和支配。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标准是什么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犯罪构成的要件是,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注意,这里的数额为差额。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予以认定,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罚;差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其差额部分仍属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
  
  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不能单纯的判定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还要与贪污罪、受贿罪进行区分。另外法律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要求差额达到了30万元以上的,才能立案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了哪些情形?
      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了哪些情形?1、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采信证据确有下列错误之一,导致定性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以贩养吸和贩毒那个最重?
      以贩养吸和贩毒那个最重?以贩养吸和贩毒两者的严重程度是一样的,因为从性质方面来说的话,他们两个都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但是也需要了解到的是不仅......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是强制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交强险赔偿方面的相关问题不是特别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交强险赔偿对象......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


·商场发错货物,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商场对卖错的东西商家有权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现在社会上都认为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
      现在社会上都认为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其实并不然,如果在一个岗位上扎实的工作,并不存在辞职的情况,但是,如果对岗位不满意,才会失业,离职也分为......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或......


·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
      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有效的,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吗?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吗《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


·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如何取得
      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如何取得在民法涵盖的各种权利之中,代位权可以说是最能从名称上了解其含义的权利。代位权也要分类,目前我们在实践中经常提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