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精神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有很多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当中,都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比如说像诽谤罪,家庭暴力案件,行为人除了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外,原告方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精神赔偿。在这里就涉及到我国刑法当中对精神赔偿的构成要件的相关规定,要求行为人进行精神赔偿的话,也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才可以。
  
  精神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违法行为
  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任何人违反《民法通则》第98条、《解释》第1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使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损害,这种行为就具有违法性,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是指侵害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所谓侵害生命权的行为,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其结果是受害人死亡。在实践中,凡是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都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所谓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是指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影响他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功能正常发挥、生命活动的正常维持等行为。所谓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指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影响他人的身体完整性以及支配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行为。
  (二)主观过错。
  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所谓“无过错无责任”,即一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条件要求侵权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当然,过错责任原则也有例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了推定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无论侵权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或者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此情形下,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然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精神损害事实
  一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导致肢体残废、容貌被毁,会同时造成巨大的肉体疼痛和精神痛苦。有的人终身悲伤压抑、了无生趣、甚至生不如死。但生活中也存在另外一种情形,一个正常健康的人,因交通肇事而成为植物人,失去婴儿的母亲因精神极度痛苦成为精神病人等,受害人有没有精神损害?一个人因受伤害成为精神病人或者植物人后,丧失了正常的思维和感觉,丧失了正常感知外部世界的能力,对他而言,已无所谓欢乐与痛苦,甚至有的法官认为“受害人成为植物人的,视同死亡的情形” [4],因此就不应存在精神损害。但是,一个正常健康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其再不能感受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即感受人生趣味的能力被剥夺了,虽然不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损害,却是一种消极形态上的精神损害。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者在事实上很难举证,若固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其结果使人格权利制度形同虚设,故法官有权以法律手段来推定损害是否发生而无须当事人证明。但法官必须依据社会普遍认可的常识作出判断 [5]。具体可从三个方面来评价精神损害事实:一是社会上人们对受害人的不利评价或社会评价降低;二是社会适应不良,受害人的社会适应能力下降或丧失;三是受害人机会利益的损失。
  (四)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客观现象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此为必然因果关系说。但该理论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因为在精神损害赔偿中因果关系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其必然性并不明显。若固守该理论,其结果是使本来完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必然因果关系理论下彻底粉碎,得不到有效实施。在西方,因果关系理论随工业化发展而不断丰富,在因果关系诸理论中,流行最广并被普遍运用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该学说认为应当以在相同条件下有发生同样结果的可能性来确定因果关系。对“相当”的理解又有主观标准、客观标准和折衷标准之界定,其中客观标准说为通说。该学说是一个开放性的理论,它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善于无限地扩大加害人的责任范围,在依社会一般观念应由加害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法官将尽可能要求加害人承担此责任。首先,行为人肯定是存在违法行为的,比如说侵犯了受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等,而且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属于主观过错,除了给当事人的身体造成了直接损害以外,精神上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这种精神伤害是和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公然侮辱他人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然侮辱他人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公然侮辱他人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侮辱他人治安处罚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三宝镇集镇以北(含三宝、雷家庄、雅户、何......


·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婚前财产是什么?
      买房结婚乃人生大事,婚前有房产不仅能够赢得丈母娘的青睐,更能给未来的生活提供稳定的居所。但是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高居不下,随之而来的则是房产......


·刑事诉讼辩护类型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辩护类型有哪些?(一)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


·网络被骗30万能追回么
      网络上被骗了,钱款有被追回的可能。1、被网络诈骗后,有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报案并立案后,钱财有追回的可能。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


·驾照和行驶证丢了还能开车上路吗
      驾驶证丢失不可以开车,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时开车,视为无证驾驶,所以在驾驶证尚未补办好之前,不允许开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行贿行动有效期是多久?
      一、行贿行动有效期是多久?1、刑法关于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


·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
      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一、劳动者劳务合同签后能毁约吗可以毁约肚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离婚财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离婚财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离婚财产清单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国债、家具电器、贵重物品、车辆、公司股权、著作权等知......


·合作作品分割使用怎样划分?
      合作作品分割使用怎样划分?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