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

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肯定是会在人生的档案当中留下刑事案件的犯罪底案的。即使我国普通公民基本上都知道留有一个刑事犯罪的底案会对自己以后找工作和其他各方面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更不用说是一些身份比较特殊的人员,相信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关于醉驾如何才没有案底?一、关于醉驾如何才没有案底?刑事底案任何人都没办法消除。如果醉驾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就不会留下案底,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不可以消除,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所留下的档案记录。如果你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公安机关根椐你的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结案后的案件卷宗将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档案部门,一般的行政处罚实施后的处罚决定书,将寄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装档管理,行政违法的处罚,一般而言不受影响。二、醉驾的处罚措施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驾被拘役会留案底。拘役就是刑期比较短而已,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性质一样的,只是刑期长短不一,导致叫法不一而已。三、醉驾从轻处理的规定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可以免除刑事处罚: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只要醉驾已经构成了既定事实,那么是绝对会留有刑事犯罪立案的,这种刑事犯罪的底案会伴随一生。不过对于普通公民来说,醉驾的刑事底案并没有多么严重的影响,只不过对于公务员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人来说,留有一个醉驾的刑事立案影响非常严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
      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一、老人去世房产能隔辈继承吗?老人去世后孙子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房产,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


·土地使用权分户协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分户协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分户协议是什么甲方:______(姓名),性别:,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一、经济适用房怎样写遗嘱继承书?
      一、经济适用房怎样写遗嘱继承书?经济适用房遗嘱继承书的书写需要订立者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订立之后可以选择进行公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


·交通事故后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此时不管是伤害情况怎么,多少都是会对伤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就需要后期对营养的损失进行补偿。说到交通事故......


·在我国规定犯人自残国家赔偿吗
      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羁押期间发生了自残的这种状况,其实是比较严重的,肯定不明真相的群众第一时间就会认为犯人有可能是在看守所内遭到了各种刑讯逼供难......


·有哪种情形构成商标侵权
      哪种情形构成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


·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有关量刑问题
      入室抢劫是常见的犯罪行为,对于持枪入室抢劫也就不足为奇了。您都知道,抢劫已经是很严重的犯罪,持枪入室抢劫的行为更具社会危害性,所以对持枪入室......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资双方都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时解除:《劳动......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民事诉讼可以判罚吗?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民事诉讼可以判罚吗?按规定,工伤属于劳动争议,广义上的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一,工作8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有无赔偿需要看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因为并不一定就是公司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在维持原来的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