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申请调取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申请调取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现阶段,生活工作的节奏越来越快,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很多摩擦。并且在现在的生活工作中有很多纠纷和矛盾,解决此类案件需要进行民事诉讼,那么民事诉讼申请调取证据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将就民事诉讼申请调取证据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民事诉讼申请调取证据需要注意什么?首先我们看一下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的审查核实证据”。虽然我国对于法院调查取证有限制即“当事人及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或法院认为案件需要的”但是在2015年之前我国对此并没有较为明确的解释,随着最高法关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对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也顺应了法院处于居中地位的要求。根据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我们可以把法院调查取证的分为两种情况。
  
  一、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
  
  是指因存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法院审核后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为当事人当事人调查证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这部分是对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细化,在明确“谁主张谁举证”责任下的一个补充,人民法院仅仅在特定条件下,依照一定的程序承担有限的补充责任。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有的证据是普通公民不能接触到或者涉及秘密的如果不做这样的制度设计,法院是无法在全面审查事实的情况下做出判决,这样不仅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甚至当事人将矛盾转移到国家司法机关,虽然法院在审判中应该遵守中立的地位,但法院的根本职责是定纷止争,所以其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而拒不提供,那是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如果在不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提供证据,法院径行做出判决,显然对于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也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宗旨。
  
  针对当事人申请调查的证据法院需要进行审理,如果符合上述的条件,法院就会调取证据,但如果不符合,根据最高院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于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其他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这样举证不能的责任还是需要当事人承担的。
  
  二、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许多人认为,如果说法院依申请是存在客观原因,还是属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体现,那么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就是直接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完全不是处于居中地位。那么果真如此吗?最高院关于民诉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我国法院的天然职责所以涉及到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案件,法院应该主动调取证据,需要注意的是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相比,最高法司法解释删除了他人合法利益的规定,这样更凸显了法院的中立性。出于公序良俗的考虑,我国民诉法规定涉及到身份关系的案件不允许自认,这就需要赋予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民诉法第五十五条是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同样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同时在公益诉讼中,一般双方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个人调查取证困难,所以赋予法院的调查取证权。针对虚假诉讼的问题,因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的不仅是第三人的利益,还损害了司法的权威,这种案件具有较大的蒙蔽性,并且双方利益一致,因此这就需要法院调取证据查明事实。
  
  从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对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导调取的收集的证据持谨慎立场,在本条中并没有设置兜底条款,这样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况,法院就不能依职权进行调查。
  
  无论是从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还是依申请调取证据,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些规定一直贯穿着一条主线即确实必要、对查清事实有帮助,这不仅不违反法院中立的地位,反而是对法院中立地位的一种保障,在双方穷尽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查明事实。
  
  在生活虽然有很多矛盾纠纷 ,但是并不是解决不了,遇到此类案件时,希望您保持冷静的心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走极端的方式伤害了自身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取保候审解除后会有记录吗
      取保候审解除后会有记录吗不会有记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


·寻衅滋事对方不原谅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对方不原谅可以判缓刑吗?现实生活中,双方往往因为矛盾和摩擦发生打架行为,也有一些人无缘无故寻衅滋事。不管是打架还是寻衅滋事,以方便......


·有期徒刑缓刑可以回家吗
      有期徒刑缓刑可以回家吗1、犯罪分子被判缓刑一般是可以回家,但需要接受所在社区矫正部门监督管理。2、法律依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


·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也有见到过,我国公安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需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讯问证人的时候都会做笔录的。包括律师在必要的时候,都需要......


·销售伪劣口罩被抓涉嫌什么罪名
      销售伪劣口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商业回扣与行贿的区别都有哪些?
      无论是商业贿赂还是索取商业回扣在我国都是违法的行为,很多人都会将这两种犯罪混淆,其实这两种犯罪有所相同但是在法律定罪的角度上来看又是有所区别......


·网络诈骗网上追逃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网络诈骗网上追逃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自从我国进入网络社会以来,我们的生活就离不开网络。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加快了我们的生活节奏。......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离婚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社会行为,其中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诉讼离婚有包含异地诉讼离婚,那么这个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这......


·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
      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权衡一个国家社会的进步程度也能通过劳动关系制度直接体现出来的,但现在个别地区就是还存在着对侵犯怀孕女职工合法......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有哪些
      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有哪些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


·私运香烟800条会受什么处罚
      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