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

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投标人在进行竞争时为自己提供的保证金,起到一个担保的作用。投标保证金约束了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行为中不能反悔,积极履行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招标人诈骗投标保证金的情况,那么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诈骗投标保证金是怎么判刑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
  
  诈骗投标保证金多是以签订合同为幌子,拿到投标保证金以后捐款逃离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以得出,诈骗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因此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二、诈骗投标保证金是怎么判刑的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以上一种行为就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3、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合同诈骗罪。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单位犯罪责任人员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 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 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诈骗投标保证的法律知识,首先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其次根据诈骗的数额以及实施诈骗的主体等情况实际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刑事处罚。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二代身份证过期到哪里补办?
      二代身份证过期到哪里补办?二代身份证过期到当地的派出所补办,《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旨在方便群众异地换领、......


·意定监护公证要多久才能出具公证书
      意定监护公证要多久才能出具公证书?公证是15天以内领取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1)质量监督站质监站是代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行使政府对成都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业务上受省......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在农村里一般都是以家庭作为分配集体土地的单位,每个家庭能够得到的土地使用都是有限的,而实际的土地需要办理的使用证上面往往都是户主而不会把成员......


·主动提出申请离职补偿金可以发放吗?
      主动提出申请离职补偿金可以发放吗?不可以发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注册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


·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是什么
      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是什么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3、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夫妻名下没有共同财产是否存在
      夫妻名下没有共同财产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


·物权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物权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物权这就是我们对自己物品的支配的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的新生事物也不断的涌现,从中也出现了对于有些物权法的......


·学生兼职受伤算不算工伤
      现如今,不少学生会利用寒暑假之际选择外出打工挣钱,但这也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操作。用人单位保障好学生兼职的相关福利待遇。那要是出现学生兼职......


·催要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催要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欠款的口头催要能形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