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事实提出书面意见,充分了解案件经过,有无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对于不能提交的证据,向侦查机关提供线索,以便给予犯罪嫌疑人应有的量刑。在起诉书正式形成前,做对委托热最有利的影响。二、批捕时律师的工作有什么作用?侦查阶段主要是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后,通过侦查取得并固定相关证据,用以证明所有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并在侦查终结时,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同时对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依据《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第二,通过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律师意见。律师意见标志着律师的辩护权提前到侦查阶段,也意味着律师在侦查阶段已经开始独立行使辩护职能。律师意见是律师在侦查阶段最主要的工作,即包括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律师意见(已经逮捕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也包括在侦查终结前就侦查中应该收集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律师意见。由于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往往更注重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对于无罪、罪轻的证据经常忽略,因此针对性的律师意见就显得格外重要。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用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就侦查阶段查明的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因此该阶段律师工作主要围绕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遗漏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罪轻或无罪)、是否需要收集新的证据、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等方面提出律师意见。批捕阶段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案情,此时还不可以书写辩护意见。在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得探视,只有辩护律师,可以拿着委托书,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此外,犯罪主体的辩护律师还可以查阅案卷。故此,探视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等都是律师在批捕阶段的职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就可以探视犯罪人员。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


·名誉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名誉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说起名誉权纠纷诉讼时效,您知道具体是多长时间吗?其实吧,在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的时候,这个问题是当事人最应该了解的问题之......


·公安对合同欺诈如何立案 一、公安对合同欺诈如何立案?
      公安对合同欺诈如何立案一、公安对合同欺诈如何立案?合同欺诈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保额为2023的划痕险保费多少
      保额为的划痕险保费多少?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爱车。人们关注自身的生命健康而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保险的同时,也为自己的爱......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批捕吗?
      一、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批捕吗?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午喝酒晚上算酒驾吗
      严格的说:由于人体存在个体差异,对酒精分解能力不同,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在这里给出一个通俗的判断标准:1斤白酒24小时不驾车,半斤白酒12小时不......


·共同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 ?
      共同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一、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情形都?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情形都有哪些一、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情形都有哪些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争议有下列几种情况,有的是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


·哪些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尽管如此离婚夫妻往往会就一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而争论不休。其实这个问题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才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只有弄清......


·劳动合同终止说明书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终止说明书该怎么写?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