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二、甲乙双方确认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保持不变。
  
  三、甲乙双方确认同居期间双方没有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四、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甲乙双方非法同居期间的非婚生女儿 (出生日期: )归甲方抚养,乙方愿意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标准为每月 元(大写人民币: ),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其余一切费用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不得另行再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享有随时探视女儿的权利,乙方探望女儿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也要信守承诺,保证乙方对女儿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六、甲方在抚养女儿 成长过程中应尽职尽责,确保其人生安全,并不得有故意伤害、虐待、辱骂等影响其成长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提出控告。
  
  七、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及其家人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受干扰一方有权采取报警、提起控告、正当防卫等措施,且干扰方每次须赔偿被干扰方伍万元人民币。
  
  八、双方确认,上述协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时间: 时间: 时间:
  
  综上所述,非法同居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不仅是不被接受而且如果触犯了道德以及法律上的基本规定还会被处罚的,但是非法同居尽管违法却在关系中还有可以受到保护的公民的财产利益,所以通过写协议的方式将财产分割时比较理性和有效的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解释定义
      一、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解释定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构成此罪。上述......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从原则上来说是需要到其中一方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才行的,但是当前有许多夫妻由于发展的需要,所以并不会待在同一个地区不会一直在老家进行......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程序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而作为劳动者,想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就要了解清楚哪些劳......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


·图书翻译出版版权合同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图书翻译出版版权合同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需要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需要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通过鉴定结果作为证据向雇佣者寻求赔偿,以保证自身的利益。但是对于具体的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标......


·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一、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监外执行不能离开县还是市?
      监外执行不能离开县还是市?监外执行既不能离开县,也不能离开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主要是实施社区矫正,社监外执行既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