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多少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要是家里还有尚未成年的孩子,此时除了要对财产和债务问题作出处理外,同时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就要确定抚养费数额。那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给付的方式
  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 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 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 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多少?这需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孩子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而在给付抚养费的时候,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具体的方式,包括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缓刑和立即执行区别是怎样的?
      缓刑和立即执行区别是怎样的?缓刑和立即执行区别是执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缓刑实际上它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的判决刑罚,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


·一、如果发生醉驾有必要复检吗?
      一、如果发生醉驾有必要复检吗?1,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出复议的。2,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因为鉴定单位违规操作等原因,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线上打借条线下转账合法吗?
      线上打借条线下转账合法吗?今借到借条线下转账不是犯法行为,转账方式很多,可以通过各个银行的手机银行转账,这个也是各大银行主推的转账方式,而且基......


·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责
      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责一、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责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


·交强险是国家对机动车人员的一种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交强险是国家对机动车人员的一种强制保险法律制度。不过这样的法律制度却最大的保护了机动车人员的利益,也可以说是所有机动车人员的一项福利。但是无......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当公民在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中受到国家工作人员侵权时,其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一、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条件具体如下:(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


·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


·怎样有效防高空坠物对人的伤害?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


·一、厦门公司员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厦门公司员工工伤待遇是什么?厦门公司员工工伤待遇具体如下:(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


·什么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什么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是行为人因工作失误可能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玩忽职守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